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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纲要》实施15年白皮书发布 硕果累累

时间:2019-05-15 16:38:07 来源:中国手球协会 作者:

  新闻背景:

  1995年6月20日,为了推动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通知》,正式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1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下,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纲要》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完成: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提高,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群众体育组织不断加强,群众健身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参与体育健身活动人数大幅增加,国民体质显著增强,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基本建成。

  为充分梳理总结《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十五年来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国家体育总局编写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十五年》(白皮书)一书。白皮书从背景、措施、成绩、经验、问题等各个方面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了详细全面的介绍和总结,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华奥星空讯 1月17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群体司司长盛志国、副司长刘国永和参与编写工作的专家代表天津体院副院长于善旭在京就白皮书内容和编写过程进行了介绍,并接受了中央新闻单位的集体采访。本次活动由宣传司副司长温文主持。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对贯彻落实《纲要》十五年以来取得的成就给与了高度评价:“全民健身这十五年的发展,从《纲要》的落实情况来看,为了老百姓的健康、一步一步走过来,取得了很大成绩,不论在健身意识、政府的重视程度、组织网络建设、场地建设、在老百姓中形成的共识等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果。这十五年对《纲要》的贯彻意义重大、成绩很大、深入人心,为后来的全民健身条例的制定、全面健身计划的实施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盛志国对白皮书的内容进行了介绍:白皮书对十五年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所取得的成就、取得的经验和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白皮书从十个方面对实施《纲要》十五年来取得的主要成就进行了总结——

  一、全民健身活动广泛蓬勃开展。据统计,2007年全国已有占28.2%(含在校学生)的人口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全国各级体育部门、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每年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达数万次,直接参与的群众达数亿人次。各级政府及其体育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将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确定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环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提供方向引导、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国家体育总局分别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了青少年、农民、职工、老年人、妇女的“五个亿万人群”健身活动,推动城乡不同地域、各类社会群体健身活动普遍开展。提出“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后,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把全国人民关注奥运、期盼奥运的热情转化为自觉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实践,有效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二、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日益完善。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依托社会、覆盖面广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截至2009年,以开展全民健身为主的省级以下各级各类体育社团已达5.3万个,单位会员21.3万个。到2010年,全国各地建立的体育指导站、体育健身活动站(点)达25万多个。到2010年,共创建国家、省、地(市)、县(区)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1.8万个,会员516.8万人。全国建立了国民体质测试站(点)2200多个,累计有近283.2万人次接受了体质测试。青少年体育组织不断拓展,至2010年共命名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国家级400所、省级和地(市)级1.4万余所;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600多个、省级及其以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800多个。

  三、全民健身工作队伍逐步壮大。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全民健身工作已经逐步形成了一支以全国体育系统体育工作者为核心,体育社会团体和社区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工作人员为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健身场所从业人员为基础,专职、兼职和业余相结合的全民健身工作队伍。据统计,我国省、地、县体育行政部门共有群众体育干部5400多人,省、地、县体育事业单位中从事群众体育工作的人员1.4万余人,省、地、县各级体育总会、各类人群体协和各类项目体协常设机构专职工作人员1.4万多人,乡镇街道专职体育工作人员近7400人,国家公职人员中从事全民健身工作的队伍已有一定基础。至2010年获得各级技术等级称号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达69万多人。

  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遍布城乡。从1997年开始,各级政府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工程”。据不完全统计,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投入资金225.7亿元,其中投入资金41亿元,建成“全民健身路径”16.4万条;投入资金32.6亿元,建成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400多个;投入资金118亿元,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3万多个,使全国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拥有公共体育场地;投入资金27.6亿元,建成体育公园420多个、体育健身广场4700多个、全民健身户外营地900多个、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73个、社区运动场1.1万个、健身步道12.2万条;国家体育总局还投入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近6.5亿元,在西部和经济贫困地区援建“雪炭工程”体育场馆400多个。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已达100多万个。近年来,公共体育场馆特别是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工作得到持续推动,全国已有3.7万所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占具备开放条件学校的三分之一,为缓解公共体育设施供需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全民健身服务业日趋繁荣。体育健身服务业作为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迅速发展。各地社会化体育健身机构不断增加,体育健身行业渐成规模,成为体育产业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2008年,全国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从业人员达15万余人,实现增加值近74.5亿元,增长幅度超过20%。体育用品业和体育彩票业发展迅速,到2008年,全国体育用品从业人员为234.1万人,实现增加值1088.3亿元。“十一五”期间,体育彩票累计销售2400多亿元,年平均增长达26%,共筹集公益金728亿元,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提供了重要的经济保障。2006至2008年,我国体育产业以年均20%以上的增速发展,高于整体经济增长水平,体育健身产业为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全民健身法制化进程加快。《纲要》实施的15年,是我国体育法制建设在国家实施法治方略中迅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在《体育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全民健身配套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全民健身工作不断纳入法制轨道。在国家立法层面,新世纪以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特别是2009年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为依法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保障公民体育健身权利,建立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国家体育总局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全民健身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性全民健身立法也取得较大进展,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制定了全民健身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全国和各地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执法检查,特别是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加大对各地《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检查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推动了各级政府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七、全民健身工作激励机制逐步健全。《纲要》实施以来,全国和各地开展了各种全民健身评选表彰活动,国家体育总局多次召开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会议,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接见先进代表并作重要讲话。在1997年以来的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共命名表彰了12000多个“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8100多人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从2005年第10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新增加了对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组织的多样化表彰形式。在农村体育中先是实施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制度,后在“亿万农民健身活动”中评选出近2000个体育先进乡镇。自1997年进行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创建以来,到2010年共评选体育先进社区1100多个。在各类人群体育活动中普遍开展了表彰活动,对开展民族体育、妇女健身活动、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国家体育总局还定期对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表彰,仅2008—2010年,就授予1320个单位为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2420个单位为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

  八、全民健身社会宣传与信息传播成效显著。在实施《纲要》过程中,全民健身社会宣传和信息传播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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