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在13年前的2007年开始,这是姚明征战NBA的第5年,易建联在当年参加NBA选秀,并在首轮第6顺位被雄鹿队选中,那年我刚上初一。2007年没有现在这么发达的娱乐设施,手机好像还是只有大人才能拥有的东西。而当时的我们更多的还是通过电视去了解这个世界。
07年大姚已经在NBA站稳脚步,阿联初入联盟的信息持续席卷着各大体育新闻和版块,可当时的我还是一个热爱乒乓球少年。
转变发生在一个周末的早上,本该是我少有能看电视的时间却被老爸霸占着电视看一场当时我并不喜欢的篮球比赛,但是呢,甭管看啥总比写作业强,管他是什么呢。心存不满的我坐下来,准备瞅准时机就换台到金鹰卡通节目,可是,可是,可是(这里加强一下语气),再也不会换台了,我入迷了,我发现篮球比赛也太好看了,十几年前我就没逃过“真香定律”。
依然记得那是一场太阳队和国王队的比赛,太阳队大胜,球场上身穿SUNS 13号球衣的“小个子”传的每个球都很流畅,进攻也打的有声有色。我一下子就被圈粉了,后来我知道他叫纳什,他是凤凰城风之子,我成为了他的粉丝,现在也是。我是因为他爱上了篮球,因为他我拥有了第一个篮球,因为是他我买了第一件也是我仅有的一件球衣和腕带,是SUNS的13号。
在13年前的那个早上我想我是喜欢上了篮球,在后来的13年里我想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忠实的篮球比赛欣赏者。不妄论篮球,只享受篮球带给我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