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斯与JR史密斯谁更适合湖人,在我看来维特斯更加适合湖人。
维特斯对于湖人来说作用非常明显,他能够持球进攻,也能够参与无球投篮,更加重要的就是他能给湖人带来他们替补席目前紧缺的冲击能力。隆多虽然能够阻止还是中距离投篮不行,而维特斯就非常善于此道,而且他还非常喜欢挡拆进攻。
JR史密斯同样在进攻端不可小视,巅峰期的JR史密斯只要在外线找到投篮手感基本上就停不下来了,但是JR史密斯在进攻端更加趋向于自己进攻传球能力一般。
维特斯在防守端拥有非常出色的身体天赋,强壮的身体给了他对抗后卫的资本,甚至上维特斯还可以去顶防小前锋,再加上维特斯的移动速度和爆发力都要比35岁的JR更有活力,所以湖人选择维特斯无可厚非。
JR史密斯在防守端一直没有证明过自己的能力,过于享受进攻带来快感的JR史密斯有时候会陷入自己的困境之中,球场注意力和集中度不足,难以成为球队防守端的合格者,更何况如今的他已经35岁了,老了。
所以说湖人选择维特斯没什么说的,两个人都可以成为更衣室的麻烦,那么为什么不选择能力更好的那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