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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1-07-02 12:48:56 作者:

股票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号: 2021-08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增加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一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出席情况

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和2021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聚超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增加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

1.保持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1年7月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上午9:15至9:25、上午9:30至晚上11:30、下午13:00至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区贞丰东路999号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会议室。

3.现场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雷宇先生。

6.出席会议情况:共有16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274,752,688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682%。其中,10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了现场会议,代表271,410,488股,拥有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046%;网上投票股东6人,代表334.22万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36%。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的审查和表决

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和网上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投票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江苏钟超医美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批准274,565,688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9%;反对18.7万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提案为普通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结果,这项提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4359.92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29%;反对18.7万股,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427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钟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资助金额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批准4213.2950万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1%;反对18.7万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提案为普通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江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张乃明、霍振平、吴、赵弃权。根据投票结果,这项提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4209.92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78%;反对18.7万股,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442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东权益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鲁修律师事务所委托张角律师、高宇律师见证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供参考的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并确认的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鲁修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宣布。

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股票代码:002471证券简称:中超控股公告号: 2021-086

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特殊风险警告:

江苏钟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超集团”)、江苏钟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钟超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费阳先生持有公司229,052,7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6%。钟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费阳质押了该公司225,810,000股股份。

最近,该公司收到其控股股东钟超集团的通知,并获悉钟超集团已质押其在该公司的部分股份。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

(1)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中超联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费阳先生持有的质押股份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质押股份的一致行动

1.中超小组基本情况如下:

2.中超集团财务年复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目前中超集团各类贷款总余额为3.5862亿元,上述债务未来半年和一年需偿还金额为3.5862亿元。近一年中超集团无大额逾期债务,主体及债务信用评级下调,无与债务问题相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钟超集团信誉良好,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无债务风险。

4.中超集团和费阳先生质押率高的原因是日常资金需求。本次股权质押用于中超集团的融资需求,而非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5.未来股份质押期到期时,将采用滚动还款或质押展期的方式控制风险,降低质押率。还款资金来源估计会是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

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钟超集团上述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目前不存在清算或强制清算的风险。如发生清算风险,中超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和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中超集团未来股份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供参考的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名单..

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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