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快船在最后一分钟103: 102领先太阳,保罗·乔治罚丢两个罚球。还剩0.9秒,孙前场发球,球到篮下。艾顿高高跳起,完成篮筐上方的空中接力,将球扣入篮筐。104: 103,快船被杀。
这个冠军在球迷中是有争议的,包括很多评论者说艾顿的补丁绝对是个扰民球,绝对违法。
对此,我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干扰球规则来自NBA第一大神乔治·麦肯,他创立了湖人王朝的第一代。这个规则的主要目的是限制他的后卫框和盖帽。当然随着NBA的发展,规则越来越细化,干扰球也扩大或细化到六七种情况。艾登,这主要涉及篮球从篮筐上掉下来碰到球的情况。下面详细解释一下。
投篮时,当球落到篮筐上方时,无论是进攻方球员还是防守方球员触球,都会被视为干扰球,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个规则有一个关键的前提条件“拍摄时”。显然,发球不是投篮,因为直接发球投篮是违法的。所以,即使边线球被送到篮筐上方,看起来像是投篮,也仍然只是“发球”,而不是“投篮”。不拍,自然不适用于拍摄的干扰规则。
另一方面,直到艾顿触球,计时器才运行。计时器不工作,也就是说还没有进入48分钟的常规游戏时间。怎么能算射击呢?投篮不算,不管是不是扰民球,自然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