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头条2月2日讯 CBA官网今日发布关于新疆球员于德豪对技术犯规判罚申诉的复议公告,经专家复议组认定,新疆队对昨日于德豪的申诉成功,于德豪昨日的技术犯规吹罚不正确。
2021年2月1日,2020-2021赛季CBA联赛山西汾酒股份队与新疆伊力特队第4节比赛还剩8分05秒结束时,山西汾酒股份队7号球员原帅接同伴传球后直接起步上篮时,新疆伊力特队19号球员于德豪追防进行封盖发生侵人犯规,裁判员宣判于德豪防守犯规后,原帅随即上前欲与于德豪进行理论,期间又与于德豪有轻微的躯干贴靠发生,于德豪没有转身离开,也未做出退让动作,双方在发生短时间的相互对视之后,裁判员立即宣判了原帅和于德豪各一次技术犯规。
赛后新疆伊力特队于德豪对此次判罚提出申诉。CBA联盟裁判办公室组织专家复议组审核,经专家复议组认定,于德豪在原帅用其躯干轻微贴靠自己时,并未主动迎上贴靠原帅,此行为被裁判员立即制止后应该给予警告处理,不应直接判罚技术犯规,临场裁判员判罚于德豪技术犯规不正确,于德豪申诉成功。根据《2020-2021赛季CBA联赛特殊规定及解释》12.5.1条款,新疆伊力特队于德豪此次技术犯规不累计在“TUD累计处罚”中,但已在临场比赛中执行的罚则和产生的结果不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