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联盟为一个球员修改规则,从球员来讲,实际上也算得上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因为这从侧面反应了这个球员在某一项规则上太过于强大,不得不修改来限制球员。
比如说张伯伦太牛逼,就修改三秒区的规则,马克-杰克逊的大屁股让联盟不得不出台背身5秒的规则。近一点的有哈登,专门给他修改了“哈登法则”。
我们中国球员也曾让联盟为其修改过规则,他就是易建联,只不过这件事说起来有些尴尬。
这事得从姚明说起。
当年姚明进入NBA,这是非常令人兴奋的事情。有球员能走出国门,踏上全世界最好的。最耀眼的舞台,作为球迷,必须得支持啊。
所以到了全明星的时候,还是菜鸟的姚明,得票率竟然比如日中天的奥尼尔还要高。这俩人的实力差距,自然不必说,明摆着的事情。但是全明星投票姚明的票数竟然比包括奥尼尔在内的众多球星都要高,实在是不合乎常理。
于是联盟当时就打算修改投票规则。不过后来姚明越打越好,这件事情似乎也就暂时搁置了。直到易建联踏上NBA的舞台。
又一个中国人去NBA了,作为中国球迷必须一如既往的支持啊,就像当年支持姚明一样。
第一年打NBA的易建联,场均只有8.6分和5.2个篮板,但是他的得票竟然高过同年榜眼、场均20+4的杜兰特!在整个东部也仅次于詹姆斯和加内特!
最终,联盟下定决心,减少了球迷投票的比重,转而增加了球员和媒体的分量。
就这样,易建联也成功的让联盟为他修改了规则,只是这个规则看起来有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