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官方发布公告,对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呼和浩特队球员,于帅和李健禁赛6场,罚款6万元人民币,两人在赛后使用语言侮辱裁判员。
中甲联赛第25轮,呼和浩特1-1南通支云。本场比赛,呼和浩特第46分钟由张天翔打破僵局,而在伤停补时第6分钟,季俊罚中点球帮助南通支云扳平比分。
或许最后时刻丢点球的方式让部分呼和浩特球员感到不满,于帅、李健对裁判员发表了不当言论。此外,外援巴巴卡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将球踢飞,被出示黄牌,一度引起混乱。
此前,呼和浩特已经做出了内部处罚,巴巴卡罚款人民币50000元,并做书面检讨。于帅、李健遭到队内“停训、停赛、停薪”的处罚。
中国足协公告如下: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9月14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25轮场序195场,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呼和浩特队与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呼和浩特新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当事人事实陈述及视频等,在比赛结束后,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呼和浩特队28号球员于帅和33号球员李健使用语言侮辱裁判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及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呼和浩特队28号球员于帅予以停赛6场,罚款人民币6万元;
二、对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呼和浩特队33号球员李健予以停赛6场,罚款人民币6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俱乐部、官员、球员等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主任:王小平
2019年9月20日